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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外比賽公告
November 05,2025

第30屆群生杯全國青少年繪畫比賽

實習處 發佈人 | 實習處


第30屆群生杯全國青少年繪畫比賽

一、活動宗旨:群生文教基金會係由復興商工創辦人丁首群先生於民國八十三年成立,敦聘張慧生女士擔任董事長。張董事長現為復興商工名譽校長,首創全國第一所美術工藝學校,歷年來培育無數美術設計人才,校友遍及海內外,對我國美術教育與文化建設貢獻卓著。基金會宗旨在於協助校務發展、獎勵教師、鼓勵青少年參與美育活動及獎助清寒優秀學生。本校在張董事長支持下,持續推展美術教育,並每年定期舉辦「群生杯全國青少年寫生比賽」,以培養學生藝術素養,深化美術教育之影響。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群生文教基金會

四、承辦單位:新北市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五、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國中 7、8、9 年級在學學生。

六、競賽方式

(一)第一階段:徵件初選(實體收件)

1.主題:【我的校園】

2.作品尺寸:4開 畫紙 (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12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4.本競賽僅採「實體作品郵寄」收件,不受理現場親送。

5.參賽作品限以平面繪畫方式呈現,可自由使用各類繪畫媒材,但不得採用拼貼、立體/半立體或電腦繪圖表現,且作品須完全乾燥,避免脫落或沾染其他作品。

6.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在本競賽或其他競賽中獲得佳作以上獎項之作品。

7.公告方式:115 年 3月 02日(星期一)於「復興商工官方臉書與學校網站」公告入圍第二階段名單。

*報名表檔案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A3VLdQ 

(作品寄送前請務必從上述連結下載並列印紙本報名表,牢固張貼於4開作品背面右下角)

 

(二)第二階段:現場複賽(指定題目描繪)

1.複賽日期:115年3月14日(星期六)

2.複賽地點:新北市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一段201號)

3.入圍名額:第一階段入圍名額共計50名。凡入圍第二階段且依規定到場參賽之學生,得於現場報到時簽領交通補助費新臺幣1,000元及額度300元之悠遊卡。未依規定到場者,恕不予發放。

4.比賽流程:

(1)報到時間:上午 8時~8時30分(報到領紙後即可開始作畫)。

(2)收件時間:上午11時30分~中午12時 止。

(3)題目:由主辦單位現場公布。

5.繪製規定:

(1)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尺寸規格為四開。

(2)媒材不限,但需能於現場時限內完成並乾燥。

(3)不得使用立體、半立體或拼貼形式。     

(4)參賽者須自備繪畫工具及畫板。

七、報名方式:可個別報名或團體報名,僅採「實體作品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為準,不受理現場親送。

八、評審方式:由本會聘請國內知名公正畫家組成評審小組,作品採2階段評選方式。

九、成績公告:於「復興商工官方臉書與學校網站」公告獲獎名單,獲獎者皆需親自參加頒獎典禮,未出席者將取消獲獎資格。

十、頒獎典禮:115 年 3 月 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時;報到時間:上午8:30 - 9:00時;地點:新北市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一段201號);凡獲入選以上獎項同學並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於報到時簽領交通補助費新臺幣1,000元整。未準時報到者,恕不予發放補助。凡參加比賽送件未入選者,皆提供參賽證明一張,可於頒獎典禮當日領取。

十一、獎    勵:

 

獎金

入學獎金

合計

獎項

名額

學生

指導老師

學生

指導老師

學生

指導老師

第一名

1 名

10,000元

5,000元

100,000元

5,000元

110,000元

10,000元

第二名

1 名

8,000元

4,000元

80,000元

4,000元

88,000元

8,000元

第三名

1 名

6,000元

3,000元

60,000元

3,000元

66,000元

6,000元

第四名

1 名

5,000元

 

50,000元

 

55,000元

 

第五名

1 名

4,000元

 

40,000元

 

44,000元

 

優選

5 名

2,000元

 

30,000元

 

32,000元

 

佳作

40名

1,000元

 

10,000元

 

11,000元

 

入選

30-50名

獎狀

 

獎狀

 

獎狀

 

* 獲獎同學將於頒獎典禮頒發獎金與獎狀,榮獲前三名之指導老師特頒指導獎金與感謝狀。

* 佳作以上同學之入學獎學金於註冊後分五學期頒發,如未註冊就讀復興商工者不予發給。

十二、附    記:
1. 所有獲獎名額將視參賽及評審情況,由評審委員會保有調整之權利。
2. 入圍獲獎學生需親自參加頒獎典禮,未出席者將取消獲獎資格。
3. 指導教師之獎狀及獎金,須由指導老師本人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領取,或事先簽署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未出席亦未辦理委託者,視同放棄領取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補發。
4.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告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公開展示、重製及進行非營利性使用。
5.入選以上之學生於申請就讀復興商工時,得享有優先錄取資格。
6.多次參賽並獲佳作以上名次者,入學獎學金僅以獲獎獎項較高之金額頒發。
7.所有徵件作品一律不予退件或歸還。投稿即表示參賽者已詳閱並同意本比賽所有規範。
8.寄送作品時,請妥善包裝以防運送過程中損壞。主辦單位不負作品保管及修復之責任。
9.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嚴禁抄襲、臨摹或代筆。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須自行承擔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責任。